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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17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5批次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特殊膳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抽检828批次,其中合格813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率为1.81%。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