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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能只靠突击检查

最近,不少深圳人都在谈论“查”餐厅的事,这一由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搞的突击检查行动,让不少餐饮企业如坐针毡,也让许多普通食客大呼过瘾。被突击检查的餐厅有“苍蝇”也有“老虎”,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也有纸糊灯笼一戳就破的。比如,被检查的云海肴餐厅海岸城店,洗碗间就不是很干净,榨汁机清洁消毒是用开水烫,根本没用消毒剂,被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整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群众日常生活的头等大事。类似这种全市范围的突击检查值得点赞,严厉打击了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乱象。毫无疑问,“突击检查”对违法违规者来讲,不啻为一个强有力的杀手锏。如今,一些执法部门的“突击检查”“集中整治”一点儿都不少,尤其在重要节庆、活动来临之际。然而,这往往只是在短时间内取得战果,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突击检查过后,又回到当初,并且日益严重,有关部门又不得不再度开展“突击”行动。

  笔者看来,保障食品安全不能只靠“突击检查”,而应将严格监管变为一种常态。“突击检查”是一种事后管理行为,往往是问题出现后再去管理,不仅耗费管理成本,整治效果也是治标不治本。如果能够在平时做好督查工作,把注意力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对任何时候、任何形式的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都保持零容忍,使得严明执法成为常态,不法分子将无机可乘,许多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萌芽状态就可能被遏制。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拓展了监管范围,增大了行政处罚与问责力度,更加强协调联动,以及部门间、区域间的协作配合。这些细化、完善和增设的规定,直指地方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具有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为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不妨转变自身的执法思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少些“突击检查”,多些常态管理。全面加强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日常打击力度,将约束和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让严格遵纪守法蔚然成风。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